学生工作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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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长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2-25 作者:admin  来源: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 


各学院:

为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,全面提高自身素质,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现将有关2018届长沙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2.学习勤奋刻苦,学业成绩优秀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。

3.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。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。身体健康,在校期间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以上。

4.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园招聘会。

5.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员干部、优秀团员干部;

(2)一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员干部、优秀团员干部;

(3)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(参加“挑战杯”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学科竞赛等),成绩显著,曾获得市级以上奖励;

二、推荐名额

各学院推荐名额为本学院2018届毕业生总数的8%。

学院名称

学院总人数

校级优秀毕业生计划人数

土木工程学院

294

24

机电工程学院

335

27

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

405

32

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

246

20

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

270

22

法学院

115

9

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学院

334

27

外国语学院

269

22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750

60

艺术设计学院

300

24

音乐学院

86

7

合计

3404

274

三、评选办法

1.班级提名。辅导员老师组织,班级民主推荐。

2.学院把关。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学院确定推荐对象。

3.学校审定。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,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,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。

四、奖励办法

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,由学校授予“长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
五、评选要求

1.要加大宣传力度,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评选优秀毕业生,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,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。各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,结合评选工作,扎实开展以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。

2.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。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,并明确具体负责人。

3.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。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,毕业前因违反校纪、校规等受到处分的,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。

4.请各学院在2018年1月10日前将:《长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1)、《长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》(纸质档书记需签字盖章,见附件2)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1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一综合楼107,并将附件2的EXCEL版和长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(Word版样表见附件3)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
5.请每个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。联系人:汤翾  联系电话:84261304  电子邮箱:553016400@qq. com


附件:1. 长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

  1.  长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

  2. 长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



长沙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

2017年12月18日


  • 附件【201312160434021.doc】已下载
  • 附件【201312160434191.doc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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